(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本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身份证号码,持证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持证人需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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