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美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郑州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2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分立为郑州美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全称:郑州美术学院。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新区商都大道(西)999号。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以下统称省)颁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郑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紧密结合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到其他省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不安排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要求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我校艺术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1.在河南省,学校按河南省艺术本科批投档规则录取。
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选择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100%排序,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1。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选择按高考文化总成绩×7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30%排序,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7+专业省级统考成绩×0.75。
2.在云南省,学校按云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选择按文化总成绩排序。
3.在其余省,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录取。
4.学校依据各省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同分排位)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如有其他方面的情况,学校将于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标签: 高考政策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