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高考网

河南体育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河南体育学院招生政策

河南体育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体育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秀运动员保送入学招生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河南体育学院,国标代码:14879。

第五条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河南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办学地点:郑州校区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登封校区位于登封市大禹路146号。

第八条学校始于1958年的河南体育学院,1984年恢复创建为河南省体育技术专科学校,1992年并入郑州大学,更名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保留独立法人资格)。202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分立设置为河南体育学院。学校目前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新闻学、英语、运动康复、体育经济与管理、舞蹈表演等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办学以来已培养各类体育人才3万余人,国内外知名运动员100余人,目前在校生6600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编报、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相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平行志愿的调节和生源质量的调控。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

标签: 高考政策

留言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