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登陆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查询网站等官方正规渠道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在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果公布后,学校在招生官网发布分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等相关录取情况。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专业复测。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部分专业学生根据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需要,在校期间的产教融合及实践实训课程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国家产教融合青岛基地完成。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26210
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6271
本科招生网站:http://zs.sdada.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
邮政编码:250300(长清校区)、250014(千佛山校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 高考政策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