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106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报考指南、学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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