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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河南科技学院招生政策

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学院

第五条学校性质: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地点:学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本科在东明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655号),专科在百泉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中段)。

第七条学校始建于1939年,学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管理

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具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第八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

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主要职

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全日

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编报、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将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本科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和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关录取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

第五章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

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专科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我校招生专

业(类)和招生专业组设置的要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70%。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三)艺术类本科

省级统考招生对象如下: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教育、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分数优先”即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其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第十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或按其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仍并列的,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和专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开设的公共必修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应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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