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5〕15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标识码为:4141012058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证书种类: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第三章组织领导与监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学校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23658068。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学校按照《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黄院﹝2019﹞103号)精神,结合各省(市、自治区)高招政策、高考报名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学校环境艺术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歌舞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舞蹈类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条学校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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