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城市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78
第六条办学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及决定重大事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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