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新疆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面试为主,时间为4月16日至19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以报考院校通知为准。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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