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高考网

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青岛黄海学院招生政策

(五)音乐类

本科专业:音乐教育对应【音乐教育】

我校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则按生源地原则执行;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河南省、云南省综合分计算方式:按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2.5×50%排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生源省份规定综合分计算方式执行。

本科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山东省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同分排位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10H)、动画(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310H)、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508H)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因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学校将在入学报到后对考生进行补充面试。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考生调至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录当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等。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青岛黄海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10H)、动画(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310H)、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508H)学制四年,引进外方课程门数占全部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培养模式为“4+0”,四年均在青岛黄海学院学习,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青岛黄海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颁发的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招生监督电话:0532-83175838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政编码:266427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 高考政策

留言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