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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山东现代学院招生政策

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现代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22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2025年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负责对2025年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类、药学类、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等部分专业色弱、色盲限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5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以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各省专业计划能进行调整时,在我校总体专业计划范围内,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调整相应专业计划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进行专业计划调整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术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各自省份艺术类相关规则进行录取,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按舞蹈类专业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7.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

8.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9.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10.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不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语种。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我校招生办咨询电话,学校阳光招生网,录取通知书等。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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