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2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2025年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监察处负责对2025年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除本科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我校提供英语、日语、俄语、韩语教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10H)、动画(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310H)、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130508H)由我校与国立新西兰理工所属惠灵顿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我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且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考生请仔细查阅生源省招考院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条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执行。按照专业组填报志愿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2025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5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照关系:
(一)美术与设计类
本科专业:绘画、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对应【美术与设计类】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对应【美术与设计类】
(二)播音与主持类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对应【播音与主持类】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对应【播音与主持类】
(三)表(导)演类
本科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对应【服装表演】
专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安徽省对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其他省对应戏剧影视表演】
(四)书法类
本科专业:书法学对应【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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