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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本专科招生章程_安徽农业大学招生政策

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院校标识码:41340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

三、办学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

邮箱:zsb@ahau.edu.cn

网址:http://www.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官网)

http://zsb.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同分位次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大学外语课程仅开设《大学英语》。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现行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相关政策

1.转专业政策: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及定向培养专业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主辅修政策: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学位证书。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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