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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提前招生简章发布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提前招生简章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考招生考试改革,进一步拓宽优质生源选拔渠道,保障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专科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招生代码:1390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翠岗路255号(瘦西湖校区)

  扬州市高邮市正通新路1号(高邮湖校区)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同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办市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扬州市职业大学成立于198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高邮师范传习所,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1415.17亩,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90人,专任教师近100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804人,正高级专任教师88人,副高级专任教师334人。学校专业众多、科类齐全,文工并蓄,以工见长。现开设有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共16个大类专业。紧密对接长三角、江苏和扬州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环境资源和文旅创意等产业设置专业。

  第五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各市、县招生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

  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十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为合格。

  三、报考我校兼报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四、报考我校体育类(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设置合格性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14日

  四、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报志愿→确认提交。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17时。

  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体育专业加试报名表,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6年3月14日24时前发送我校指定邮箱(yzpczs@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考生号+考生姓名。

  五、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校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还需符合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体检有关要求,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者。护理专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形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笔试,其中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日语。测试公告将于3月16日后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发布。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职业适应性测试收费标准为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

  2.考试对象和时间

  第一轮报考我校且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时间为3月21日。

  第二轮报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时间为4月18日。

  3.考试地点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瘦西湖校区。

  4.成绩公布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4月3日前,我校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公布第一轮报考我校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同时划定第一轮最低录取分数线。4月25日前,公布第二轮报考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同时划定我校第二轮最低录取分数线。

  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予录取。

  二、体育加试

  体育加试只针对报考我校2026年体育类(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其他考生无需参加。体育加试成绩总分200分。体育加试收费标准为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具体形式和相关要求参看《扬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提前招生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加试方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可予以加分照顾录取:

  一、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四、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二、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须获得我校体育加试合格成绩。

  三、确定总分

  普通类、兼报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20%)+职业适应性测试(20%)+加试成绩(60%)+政策加分。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合格为20分/门,不合格不计分。

  四、录取方式。我校结合志愿填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分类型划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线以上考生,录取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总分相同,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中,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同时录取。

  说明: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体育加试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其中,医学类专业6200元/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农业类专业2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第十九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奖助贷政策

  录取的所有学生同等享受我校“奖、助、贷、勤、补、减、免”等助学政策。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400元/人•年,综合奖学金100-4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视入选企业订单班、冠名班情况而定。

  国家助学金:2700-470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就读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限额200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需勤工助学者可以申请。

  特困生补助:在校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1000-4000元/人•年。

  求职补贴:1500元/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学费减免: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或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由县级以上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应交学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瘦西湖校区和高邮湖校区,两个校区使用统一招生代码招生,录取规则、录取方法和政策相同。

  师范学院、医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七个学院2026级学生在高邮湖校区就读,其余学院2026级学生在瘦西湖校区就读。在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两个校区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区间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各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日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四条 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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