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详细如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6〕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现就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安排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750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务组织
1.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组织考试。
2.回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中招报名(以下简称“跨区报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
3.残疾学生参加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相关要求和工作另行通知。
4.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5门科目统一考试和综合测试笔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卷和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须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公平公正。
5.学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下同)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学生本人对应,试题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计,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学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学生。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可查阅试卷、答卷以及相关考试视频监控录像。
二、志愿填报
中招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由市、区招考机构共同组织,相关工作日程详见附件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志愿书面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
(一)自主招生志愿
自主招生志愿分为四个类别,均可兼报。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以下简称“市实验、市特色高中自招”):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市实验、市特色高中体艺自招”):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填报该志愿的学生须是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同时具备两类资格的学生可兼报。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由相关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
4.中职校自主招生:设有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以及需要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的专业,下同)三个类别,可兼报。填报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志愿,学生应先报名参加并通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填报中职校优秀体育学生专业志愿,学生须先通过相关资格确认。
中职校自主招生各类别志愿设置如下:
中本贯通:2个平行志愿。仅限完成中招报名的上海户籍学生填报。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5个平行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3个平行志愿。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分为“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两个类别,可兼报。
1.“名额分配到区”:1个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2.“名额分配到校”:2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学生填报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并须于补报名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
(三)统一招生志愿
统一招生志愿分为“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由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公示。通过资格确认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可在“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栏内填报1个志愿。
“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填报。
(四)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学生须仔细阅读各区中招实施细则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慎重填报。请特别注意填报学校是本部还是分校或校区、招生代码(6位数)、学校属性(公办或者民办,高中或者中职校)等信息。
2.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学生也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和统一招生志愿。若学生在自主招生录取批次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和统一招生志愿自然失效。
3.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志愿,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若学生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4.在“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别中,若个别专业因录取人数太少而无法成班,招生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计划及招生章程等,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
5.部分中职校在统一招生录取投档时不分专业,由招考机构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到学校或专业大类。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及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6.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志愿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志愿签字确认后,市、区招考机构不受理以任何理由提出的更改志愿、顺延志愿、放弃志愿和补填志愿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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