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2027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拔尖人才班、消防单招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单考单招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的考生,具有甘肃省户籍和甘肃省高中阶段学籍的应届生、具有甘肃省户籍的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具有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2)按照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对于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具有甘肃省户籍,但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见附件5),并持相关人员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非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3)外省户籍迁入甘肃省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①考生本人在甘肃省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时本人须具有甘肃省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甘肃省户籍。
②考生本人具有甘肃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户籍迁入甘肃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甘肃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甘肃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甘肃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①考生本人在甘肃省小学毕业、具有初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甘肃省合法的居住证,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②考生本人在甘肃省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甘肃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③考生本人具有甘肃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甘肃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随迁子女,能够继续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与缴纳保险材料,上一年度在甘肃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可继续在甘肃省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非甘肃省户籍,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高考报名时,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只能报考中职升学考试,可以按中职升学考试类型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等。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5)在考生高中就读阶段,考生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或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至甘肃省,考生同时迁转常住户籍与高中阶段学籍至甘肃省,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甘肃省当年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报名申请。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甘肃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甘肃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可在甘肃省参加高考报名。
(7)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本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考生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不具有外省高中阶段学籍。此类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提供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7号)精神,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享受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政策性加分项目,不能参加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专项招生。根据部分特殊类型院校招生要求,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参加仅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等,具体条件以当年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为准)。
(8)在甘肃省定居、具有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外籍考生,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甘肃省申请报名。在甘肃省定居、具有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港澳台籍考生,同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甘肃省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甘肃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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