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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政策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997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处,负责学校2025年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2025年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依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各录取批次为准。

投档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3)美术与设计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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