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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理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齐鲁理工学院招生政策

齐鲁理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齐鲁理工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齐鲁理工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998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三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投档。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专业计划数投档考生分配专业,分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整组内计划满足第一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专业、书法学专业认可山东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文件要求执行。美术类专业按照各省份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书法学专业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可以用专业成绩投档的按专业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校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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