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交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交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1510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硕士研究生,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长清校区);
山东省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威海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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