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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大学高考招生政策_录取规则_学费标准

来源:辽宁大学
 (四)艺术类专业

  1.专业录取规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

  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分科类排序录取;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不区分科类排序录取。

  (1)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试要求,只录取报考以上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②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2)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对符合考生所在地投档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投档规则执行。

  2.关于艺术类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的说明

  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合格成绩,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如下: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省统考科类

备注

音乐表演

小提琴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音乐表演

大提琴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音乐表演

美声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音乐表演

钢琴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音乐表演

民声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音乐表演

双排键电子琴

音乐类

(音乐表演)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舞蹈学

中国舞

舞蹈类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表演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类

 

艺术设计学

美术与设计类

 

  八、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九、特别说明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政策规定,若遇上级部门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辽宁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解释权归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62202299

  学校网址:https://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lnu.edu.cn

标签: 高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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