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录取规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
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分科类排序录取;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不区分科类排序录取。
(1)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试要求,只录取报考以上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②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2)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对符合考生所在地投档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投档规则执行。
2.关于艺术类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的说明
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合格成绩,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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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省统考科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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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小提琴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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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大提琴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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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美声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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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钢琴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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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民声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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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双排键电子琴 |
音乐类 (音乐表演)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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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中国舞 |
舞蹈类 |
各省统考子科类与招考方向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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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 |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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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 |
播音与主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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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 |
美术与设计类 |
八、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九、特别说明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政策规定,若遇上级部门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辽宁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解释权归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62202299
学校网址:https://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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