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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军政〔2025〕390号)要求,依据《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现就2025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全国36所地方高职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789人(含女军士4人,详见附件1)。我省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已在《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军士招收的体检、政考等工作。

  (一)宣传报名。

  有关单位和定向培养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E段填报高考志愿。投档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院校专业不足6个的按实际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0:00.当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通过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不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格检查工作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具体程序

  ①确定初选对象。按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不足4倍按实际定)确定初选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日前将初选对象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

  ②通知考生报到。7月3日前,省征兵办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区分初选对象户籍所在地,将名单下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4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逐一通知考生,核对人员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等信息,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通知情况应记录备案;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各市州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③组织体格检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选定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设置体检站,严格落实封闭式体检各项要求,统一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系统组织体检。

  ④开展政治考核。严格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于7月16日前组织完成对初选对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7月18日16时前将体检政考结论(详见附件3)书面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四)网上公示。

  7月20日至24日,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考结论数据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结构见附件4),委托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官网供考生查询。考生或家长对结论有异议的,市(州)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答复,确需进行复查复审的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7月28日前逐级上报最终结论。7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审定合格考生数据并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结构见附件5)。

  (五)投档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安排在高职(专科)批E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从上线(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格检查合格、政考通过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8月25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录取考生《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上报省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统一转递定向培养高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

  招生工作开始前,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应当会同招收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指定的教学指导机构,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毕业标准、教学保障等内容,作为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和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军政训练课程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设置,必讲(必训)、选讲(选训)课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教学内容;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设具有招收部队特色的军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应当突出拟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使培养对象达到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水平。

  (二)淘汰。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应当按照义务兵征集有关规定完成身体复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具体实施;身体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三)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符合条件的予以毕业。定向培养军士作退回处理的,招收部队批准的政治工作部门应当于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函告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及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七、有关要求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选拔培养高素质军士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新质战斗力建设、推进军士队伍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服务部队备战打仗高度,加强工作筹划,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完成招收培养任务。

  (一)提高选拔质量。

  坚持严进严出、宁缺毋滥,兵役机关要严格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条件,组织报考(培养)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水面舰艇人员、陆战队员等条件兵必须达到相应规定要求;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管理,对达不到培养目标、不适宜服现役或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全程淘汰;招收部队要本着对战斗力建设负责、对个人发展负责的态度,严密组织入营检疫复查和履职能力评价,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退回。

  (二)加强风险防控。

  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坚决贯彻《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学院名称和注册、在用的互联网账号不得使用(关联)“军队”“全军”“解放军”“武警”“八一”“军工”等与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字样或者标志物,不得以为军承训为名搞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坚决防范和有效处置互联网舆情信息。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可以相对统一穿着学生校服、军训服等,不得穿着我国武装力量现行或者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仿制品,严防引发国内外舆情炒作。

  (三)严格执纪监督。

  严格落实军地结合部廉政风险防范纪律要求,将政治整训要求贯穿定向培养军士工作全程。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按照明确的招生计划和程序办法组织实施;招收部队要加强军地交往管理,从严控制赴定向培养高校调研、座谈、典礼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请吃吃请、接受旅游接待,严禁接受礼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兵役机关要将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纳入廉洁征兵督导范围,对简化程序、降低标准,以及军地有关人员乱拉天线、乱找关系插手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及时协调军地有关部门严查快办,确保定向培养军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标签: 高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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