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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政策

天津教育考试院

近日,天津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政策进行了说明,以下是详细内容:

为做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市招委关于印发〈2025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5〕2号),制定我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一、志愿填报时间

我市实行两次填报、四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1.第一次志愿填报

6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27 日 12 时,考生填报艺考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省际联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院校。

6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29 日 17 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2.第二次志愿填报

7 月 26 日 9 时至 7 月 28 日 17 时,考生填报艺考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省际联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3.四次征询志愿

7 月 13 日,考生填报艺考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征询志愿。

7 月 21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

7 月 26 日至 7 月 27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8 月 2 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

二、志愿填报依据及要求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5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考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容均以《2025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 6 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 2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6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2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专业组、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志愿依据。

(3)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等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和政治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前本科批次中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的航海类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及公费师范类专业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天津师范大学继续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后,面向滨海新区、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州、宁河、静海、和平、河东、河北等 13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向涉农区倾斜;小学教育(科学方向)(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后,面向滨海新区、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蓟州、宁河、静海、和平、河北等 11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向涉农区倾斜。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考生须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到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 6 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 1 年。

(5)报考本科批次外语专业或有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6)报考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7)报考艺考类校考阶段院校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须满足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且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报考艺考类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报考艺考类统考院校志愿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须满足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8)报考体育类专业各批次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市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9)填报艺考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艺考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

三、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正式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利用“阳光志愿—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熟悉志愿填报流程,掌握志愿填报策略,形成初步的志愿填报方案。正式填报时,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接收手机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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