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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学春秋假什么时候放?

来源:厦门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制定《厦门市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厦门市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工作方案

  春秋假时间安排

  春假时间为每年法定清明节假期前三天,秋假时间为每年11月最后一个周末或12月第一个周末的前三天,以当年校历为准。春秋假不与其他假期调休,不安排补课。

  春秋假实施对象

  春秋假实施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幼儿园参照执行。

  学校工作要求

  1.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布置任何书面作业,严禁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教学,严禁假期结束后一周内开展任何形式的测试。应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劳动实践、自然观察等活动,走进社会、亲近自然,提升综合素养。

  2.春秋假期间学校(幼儿园)提供免费基础托管服务,保障有需求的学生得到妥善照料。放假前3天,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托管服务书面申请。学校(幼儿园)安排教师负责托管班看护与秩序管理,每年级配备1名教师,每校安排1名教师总负责。参与春秋假托管服务的教师工作补贴,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管理。

  3.学校应科学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做好春秋假前后教学内容、进度无缝衔接等安排,严禁擅自压缩正常教学课时、增加课堂教学强度,确保课程标准落实不受影响。要宣讲假期安排、托管服务与安全须知,回应家长关切,做好家校沟通,加强假期学生校外安全教育提醒,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

  综合保障措施

  强化跨部门协同保障

  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等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力度,推动用人单位建立与春秋假衔接的弹性、错峰休假机制,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休假需求。

  财政部门统筹落实春秋假实施所需经费,重点保障春秋假相关公益服务、场馆开放、研学补贴、安全保障等工作。

  文旅、体育、科技、团委、妇联等部门,在春秋假期间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假日实践活动,推动所属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延长开放时间,面向学生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加强假期交通运力调配、重点路段疏导,督促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打造鹭岛特色实践品牌

  立足城市优势,深挖海洋文化、闽南文化等本土资源,设计长短线结合的研学实践线路与课程。依托博物馆、科技馆、植物园等阵地,开展非遗传承、海洋保护、生态体验等特色活动,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市情、传承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维护健康有序育人环境

  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文旅、教育、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的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的校外教育生态。

  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陪伴义务,加强孩子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关注交通、消防、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事项,筑牢假期安全防线。

  合理规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孩子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传统文化体验、体育锻炼等活动,助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尽可能抽出时间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增进亲子情感联结,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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