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标签: 高考政策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