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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交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黄河交通学院招生政策

黄河交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情况,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即专业志愿优先,对进档考生先按专业志愿排序,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部分省(区、市)有相关要求或规定,以该省(区、市)要求或规定为准。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执行。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的计算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河南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第十七条各批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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