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高考网

2026年北京协和医学院高考招生政策_录取规则_学费标准

来源: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20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学校注册的办学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唯一直属的医学院校。招生形式以全国统招为主。

  第四条 学校凭借独特的学科、专业优势,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现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的培养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协和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2026年高校招生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核对招生资料并进行归档,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一条 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的总招生计划之中,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凡志愿报考协和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省报考的要求,填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招收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 护理学本科和药学本科的录取工作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完成。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招生计划的100%调阅学生档案。我校承认教育部加分。对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照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护理学和药学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三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请考生谨慎报考: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十五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四章 收费及其它

  第十六条 2026年学校的收费标准为:

  护理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其余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收费为每生每学年650~9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有多项奖学金,而且获奖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有减免学费的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参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9号

  邮政编码:100730

  E-Mail:gkzs@pum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专业:010-65105672

  护理学专业:010-88771239

  药学专业:010-63166568.57833305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10-65105666

  学校主页:https://www.pum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gkxc.pumc.edu.cn

标签: 高校政策

留言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