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海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类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7日,其中面试安排在1-5日,音乐类听写、乐理笔试安排在7日。
2.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5日。
3.表(导)演类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
4.舞蹈类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日。
以上四个专业类,除音乐类听写、乐理笔试外,其它科目考试地点均设置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95号,考生从考点南门进入);音乐类听写、乐理笔试考试地点设置在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396-2号)。省考试局按照以上类别考试时间,随机编排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依序到场参加考试。
5.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6-12月7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396-2号,设43个美术类(001-043)考场、11个书法类(001-011)考场】;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庄路1号,设25个美术类(044-068)考场】。
(二)准考证打印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25日15时起,自行登录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用品
1.参加声乐科目的考生自备报名时填写的三首备考曲目的曲谱(纸质版),现场提交给伴奏员。考试开始时,伴奏员将按照考生提交的曲谱给出考试曲目首音。声乐科目为无伴奏演唱。
2.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3.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舞蹈表演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服装表演方向考试的考生,须自备才艺展示科目的伴奏音乐。伴奏音乐须使用标准CD光盘或U盘载体,刻录光盘需为音频(音乐)CD格式,不得刻录为数据文件,因格式或刻录原因导致不能播放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其它考试科目不得使用伴奏音乐。
4.演出服、舞蹈服、练功服和泳装等服装,以及表演使用的道具由考生自备。考生应认真阅读本专业考试说明,严格遵循考试说明提出的服装、化妆要求。简要列举如下:
(1)音乐类:考生着装需得体大方,对是否着演出服不做要求。可淡妆,不提倡浓妆。
(2)舞蹈类:
①舞蹈基本功。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
②舞蹈表演。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
③舞蹈即兴。着舞蹈练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3)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不得出现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4)表(导)演类: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5.参加听写、乐理和叙事性作品写作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
6.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工具、颜料和辅助用具【考生可以带入考场的用品有,工具类:黑色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色彩画笔;颜料类: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辅助用具类:画板、画架、透明文具袋(盒)、削笔刀、非电动橡皮、纸胶带、图钉、水桶(盒)、调色板(纸)、非插电式吹风机、擦布(纸)、纸擦笔、吸水布、小喷壶、画箱】。考生不得带入考场的物品有,色卡、定画液、尺子、速写板(速写垫)、各种绘画辅助模板。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文具用品【考生可以带入考场的物品有,签字笔、毛笔、墨汁、砚台、毛毡(不带界格)、镇尺、透明文具袋(盒)、铅笔、橡皮、笔洗(水桶)、纯色吸水布、非插电式电熨斗】。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画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尺寸为8开(270*390mm);书法类考试宣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尺寸为四尺三开。
三、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场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智能穿戴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印刷品及其他纸质材料进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和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4.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音乐类听写考试开考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
5.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依次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
四、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在本人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段的起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到考点报到处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场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考生候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地离开考场。
3.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并严格按照考试说明规定的服装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现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主动卸妆和更换服装。因着装或化妆等不符合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按照考场指引将编号牌佩戴和放置在指定位置。
5.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6.现场评委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7.参加考评分离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参加抽号、备考和录制。考生按考试说明规定的各科目考试时长参加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自愿提前结束本科目、进入下一科目的,须向现场工作人员举手报告,得到批准后再行动;自愿提前结束录制的,须面向录制设备举起考试结束示意牌(考场统一准备)。录制结束后,考生可使用现场统一提供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确认录制音视频的准确性。考试录制结束后,考生不得要求重新录制。
五、考试纪律
考生务必通过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各专业类考试说明,按应考类别考试的相关要求依时、有序参加考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不替考或由他人替考,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手机、相机等设备进入考场,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规范答题,诚信应考。
考生家长等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乐器搬运人员确需进入考点的,可以在进入考点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需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
六、监督举报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招生工作的监督,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在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期间设立对各种违规作弊行为举报电话:13098999761.欢迎监督举报。
七、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可能气温较低或有降雨。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提前到达考点,带好雨具、注意保暖,同时考点也将提供热水供考生取用。考生应认真查看准考证,特别注意多个考试项目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不同;考生务必准时入场,避免迟到。考点对考生手机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入场时须经身份验证、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为减少入场验证时间,建议考生不带手机前往考点。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海南省考试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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