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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云南招生报考须知

  202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8所公安院校在滇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招生院校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共计划在滇招录公安专业1087人,具体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相关公安院校招生章程。

  (二)录取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B段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报考8所公安院校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云南省本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计划分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和南京警察学院的公安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

  (四)专业要求。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新疆警察学院在我省定向招录培养的侦查学公安专业(维语方向)招生计划,面向省内铁路公安机关就业,须在7月5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五)生源地确认。考生的生源地为其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省内考生州(市)一级生源地为其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限汉族,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合格标准,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三、志愿填报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安排,于6月28至7月2日组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有志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在提前本科批B段志愿栏内填报。其中,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第1院校专业组志愿栏内填报该校志愿。

  四、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标准、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1)执行。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考生名单。省招生考试院将于7月3日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ynzs.cn)向社会公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分数线,请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主动查看。

  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计划于7月4日至7月8日在云南警官学院开展。每名考生参加招生测评报到时间以预约通知单为准。

  (一)预约。考生接到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教育体育局或所在学校以及云南省公安厅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后,需在7月3日21时前自行登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ynzs.cn)预约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每名考生只能预约一个时段)。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专业的考生安排在7月4日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云南省公安厅招生办公室通过云南公安短信平台通知考生相关事项。考生手机号码从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的报名信息中自动获取,因手机故障、关机、错号、换号、无信号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移动用户显示10657006000001.电信用户显示10659675.联通用户显示10655766.请考生及家长认真辨别。

  (二)报到。考生报到时间为报到当天上午场8:30开始、10:30前入场完毕,下午场13:30开始、16:00前入场完毕,择一场即可完成所有项目,超过入场时限的,原则上当天不再入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从云南警官学院二环北路北教场立交桥旁3号门入场,每名考生最多2名家长陪同,入场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检录后,禁止家长随行,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违者取消招生测评资格。考生报到时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到高考报名确认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高考报名确认表)、招生测评预约单、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底色不限)。

  2.携带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打印的招生测评预约单(黑白打印)。

  3.考生体检无需空腹,可携带面包等食品及雨具,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三)体检。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提醒考生特别注意:

  1.患病经历申报。需通过云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s://gk.ynzs.cn)自行下载打印《云南省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2.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由本人提前据实填写,并在考生及监护人承诺栏签名,在现场报到时提交(审查意见一栏考生无需填写)。考生承诺不实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申请现场复检。考生对视力、身高体检项目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室内当场申请1次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结论。

  3.申请专家复检。考生对“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共同性内、外斜视大于15度”“两下肢不等长大于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或者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大于7厘米”“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大于3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银屑病,白癜风,血管瘤,重度痤疮,穿凿性毛囊炎,斑秃,重度鱼鳞病,疥疮,其他难以治愈或者具有较强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心率小于50次/分钟或者大于110次/分钟”9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体检复检专家组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除以上项目外,均不得提出专家复检申请,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考生及家长自行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予采纳)。

  4.综合审核。考生身高、体重、外观、心率、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的主检医师根据现场体检复检情况,参考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结合考生填写的《云南省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综合作出体检意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以本次体检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意见为最终结论。

  5.其他事项。一是考生在体检中有不合格项目的,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且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体检及后续体能测评、面试环节。二是发现并查证考生的考前承诺及患病申报不属实的,则体检结论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0秒,女性≤10.40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厘米,女性≥150厘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并全程录像,测评成绩通过在运动场和家长休息等候区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同步公示,接受监督。考生本人及考生监护人须自行评估身体条件,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现场填写《考生体能测评承诺书》(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并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一律视为知晓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同意参加)。考生因自身身体、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致残、死亡等,考生监护人及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在体能测评现场提供医院急救服务,因急救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监护人及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特别提醒: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因自身原因离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重复安排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五、政治考察

  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

  (一)项目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与制式表格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新疆警察学院考生的考察,还应参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流程

  政治考察计划于7月3日至7月8日开展。考生接到云南省公安厅招生办公室通过云南公安短信平台(显示号码同上)的通知后,应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政治考察工作。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政治考察资格。

  特别提醒:政治考察和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工作将同步开展,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约体检时间及政治考察时间。

  请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需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从“姓名”到“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涂改无效。审查内容项目(从“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到“政治考察结论”)由公安机关填写,考生不得填写。考生及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审查项目中任意一条为“有”,政治考察即为不合格。

  六、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于7月4日18:00前完成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等工作,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方可于7月5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

  七、投档录取

  7月上旬,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相关院校,在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结论均合格考生名单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其中,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

  首轮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由省招生考试院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仅限已统一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及政治考察结论均合格的考生报名)。省内面向怒江州、迪庆州生源招生计划人数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征集志愿录取继续在本州内进行,若仍有计划未完成的,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八、入学复查

  各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政治考察、学生档案等复核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招生纪律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于弄虚作假的,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体检、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察以及录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工作人员在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以及录取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在招生测评期间,考生及家长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现场秩序,威胁侮辱、围攻谩骂、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考生及家长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招生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教唆考生及家长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招生工作人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二)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违规违法的承诺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为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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