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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小学春假时间什么时候?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学生假期安排的相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通知》(辽教发〔2026〕4号)精神,结合鞍山市教育实际,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

  (一)时间安排

  春假、秋假分别安排在每年4月和11月,各3天。

  1.春假:安排在4月份最后3个工作日,与“五一”假期连休,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28日—30日。

  2.秋假:安排在11月份第一周,与周六、周日连休,共5天假期。

  春假和秋假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校历为准。

  (二)调整路径

  春秋假时间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不减少教学总周数,不占用学校新授课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不进行调休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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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工作安排

  1.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春秋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培训,邀请讲师团、劳模等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集团化办学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不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2.加强假期活动设计。遵循“学校建议、家庭主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设计并提供丰富的《春秋假活动建议指南》。例如:“劳动美”实践体验系列,鼓励学生参与家庭清洁、社区志愿服务、田间农业体验(适用于农村学校)等;“阳光成长”文体素养系列,建议进行每日体育锻炼、参观科技馆博物馆、阅读经典书籍、发展一项艺术爱好等。

  3.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省级46条研学精品路线(其中鞍山市4条)、全省170个免费开放的研学场馆、省(市)劳动教育基地(场所),以及市奥体中心、市图书馆、市博物馆、鞍钢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科技馆等场所,在春秋假期间开展文体活动和实践活动,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倡导学生走进鞍山烈士纪念馆等“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4.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各地各校要继续加强假期阅读指导,鼓励学生走进市图书馆等公益场所,积极开展“乐读”活动,每天至少坚持阅读半小时,培养“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引导家长开展家庭共读活动,与孩子共同拟定读书计划,通过“家校共读”“亲子共读”等形式,营造良好家庭阅读氛围,创建书香家庭。

  5.加强体育锻炼。各地各校要积极挖掘社会体育活动场所和资源,有计划地开放学校体育场馆。通过家长会、家长大讲堂等渠道,向家长宣传科学锻炼的意义和方法,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小区、公园等周边体育设施,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6.注重家校共育。各地各校要按照《鞍山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发挥“教联体”作用,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强化家校沟通,指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落实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引导家长收听收看“空中家长课堂”、社区公益教育,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指导家长改善亲子关系,提高预防和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学生情况,了解学习、心理、安全状况,加强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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