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好的招生政策及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名称:黄淮学院。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76号(校本部);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2628号(医学院校区)。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54年办学历史。学校现为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
第六条学校占地面积2760亩,设有18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59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
第七条我校公共外语开设的课程有英语、日语、俄语,高考外语为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指导。
第九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和完成学校各项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委会(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人才需求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论证确定分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由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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