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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政策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857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我校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3)录取原则: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普通类考生依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审核录取。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遵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同分位次确定原则。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艺术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考生依据山东省招生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级招生部门高考录取查询官方渠道、录取通知书等。

标签: 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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