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01志愿填报要求
入围考生且达到江苏省特殊类型控制线方可填报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控制线:历史等科目532分、物理等科目513分)
02志愿填报方式
入选考生必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03综评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82人,具体如下,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04综评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高考投档分、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围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对于综合分相同的进档考生,依次按投档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在招生计划内,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分÷高考满分)×85+(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1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05填报注意事项
1、我校综合评价入围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综合评价(B类院校)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3、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2026年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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