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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2026年高考招生政策_录取规则

来源:蚌埠学院

  蚌埠学院202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一、学校全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要求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3.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日语、俄语教学。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0552-3177533

  九、本章程由蚌埠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标签: 高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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