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职业技能赋分工作的通知,以下是赋分标准。
赋分标准
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类的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或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关(以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方可赋分。考生取得的技能竞赛类证书,无需与专业相关,可直接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
(一)职业技能证书类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详见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门认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取得“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福建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转换技能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二)技能竞赛类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其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90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三)其他证明类
取得中职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20分。
未取得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未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按零分计。
标签: 福建高考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