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办法
高职单招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于2026年4月15日至21日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人数及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全省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完成招生体检并符合要求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供学校审录;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各招生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办法视录取情况另文通知。
考生可在2026年4月15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2026年4月17日12:00前,按照招生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二)照顾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照顾政策参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执行。凡符合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申报,按网站提示选填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选项,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于2026年1月23日汇总下发申请录取照顾考生名单。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审核由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享受其他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考生本人须在2026年2月26日17:00前将经相关部门审核的材料提交至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具备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并于2026年2月28日12:00前将审核合格名单逐级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三)保送、免试
1.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保送至高校相应专业。
2.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至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的专科专业。
3.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四川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至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的专科专业。
所有符合保送、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和体育比赛获奖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6年1月22日12:00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单招保送、免试录取申请表》(见附件2)。
招生高校是保送、免试资格审核及体育比赛获奖考生资格认证的主体,要严格认真审核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拟申请保送、免试的考生进行考核(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招生高校须在2026年1月31日12:00前将上述经学校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保送、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录取的体育比赛获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教育厅及有关部门核实资格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已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高职单招政策宣传解读、过程监管、违纪违规问题处置及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辖区考点做好标准化考点建设、考位供给、监考人员选聘、安全保密、考试实施、后勤保障、交通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厉查处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公职人员参与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社会中介等机构及相关人员参与买卖生源、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组考单位是做好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承担具体责任。各组考单位及考点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高职单招考试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要充分考虑本辖区考生报考规模,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范设置考点容量,确保考生应考尽考。
(三)树牢保密意识。各组考单位及考点和涉及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的相关单位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严格保管、使用涉密材料,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四)强化招生宣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和中学要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高职单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招生考试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确保考生和家长对我省高职单招政策、办法,特别是考点选择、考试方式、录取办法等应知尽知。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和鼓励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及时耐心解答考生的咨询。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各招生院校严禁违规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宣传活动,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或欺骗入学,严禁购买生源信息以及违规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等,严禁各中学擅自接受招生院校进入学校招生宣传,严禁各中学以任何名义接受中介机构进入学校招生宣传,严禁向考生违规推荐、虚假宣传、失实宣传有关高职院校信息,严禁违规提供、非法出售考生信息,欺骗、误导、替代、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五)严肃招生纪律。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对招生高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督查。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附件:
1.四川省2026年高职单招组考单位名单
2.四川省2026年高职单招保送、免试录取申请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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