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规则
(一)本科提前批次的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9类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时,9类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例如: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选择军队院校,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可以选择航海院校(专业)。
(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志愿。专科批次中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定向培养军士3类之间不得兼报。
(三)考生在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时,每批次只能在声乐、器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中选择1类填报;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2个方向可以兼报;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可以兼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时,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或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四)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网上填报相应志愿,参加批量投档录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3类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五)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填报。
标签: 江苏高考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