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满足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的要求,我们将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问答形式,对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7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新疆区情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明确考试类型、考试对象、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安排、考试组织、成绩呈现等;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评价内容、评价主体与程序、评价结果运用;三是深化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考试模式和科目、考试安排、成绩构成、选科要求、录取方式等;四是健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推动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五是健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我区作为第六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问: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生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充分考虑自身兴趣、志向、优势,自主科学合理选择选考科目。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等学校科学选才。高等学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问: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合格性考试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1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问:合格性考试的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问: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考试?
答: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划定合格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5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自治区统一制定标准,各地(州、市)、师市自行组织实施。
问: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指标。
问: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问: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的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怎么安排?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5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测试,其考试要求和时长由我区另行规定。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长为9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均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问: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性考试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不同。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成绩不合格的应(历)届生、社会人员可参加补考。选择性考试自2027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与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同期安排、统一进行。
高考考试科目构成、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高考总成绩组成、考生选考科目设置考虑、“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的区别、选择性考试科目组合及确定时间、考试时间、成绩呈现方式。
问: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问:高考的考试形式及时间怎么安排?
答: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问:高考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问: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体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需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二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区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在首选科目选择的基础上,学生从4门再选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问: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等学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
问: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答:科学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要结合国家发展需要、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首先,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其次,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再次,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问:选择性考试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高二年级开学时选择,在高考报名前允许进行调整,但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再更改。考生在选择过程中,应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问:选择性考试如何组织考试?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由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7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与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同期安排、统一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区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考的人员。
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问: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答: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科目类和选考历史科目类的考生将分列计划、分开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问: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等学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再选科目。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转换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具体等级赋分转换方案将另行公布。
问:等级转换分解决了什么问题?
答:一是通过将不同再选科目原始分按照统一规则转换到同一量尺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不具备可比性的问题。二是通过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将等级转换成等级转换分,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不具备可加性的问题。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等学校人才选拔需要。
问:为什么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招生录取统一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其中,“一参考”,就是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确定了基本要求。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问: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社会实践”等六个维度。
问:综合素质评价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定程序?
答:自治区确定了“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五个依次递进的关联步骤,确保规范操作,最终录入管理系统。一是规定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二是建立公示制度,拟录入评价系统的学生写实记录及其佐证材料,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复核制度,规定“录入系统”后的评价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并在管理系统上留下痕迹。四是建立抽检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抽检制度,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怎么使用?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自治区进一步要求“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7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提前批及特殊类型除外)。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自2027年高考录取开始),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具体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问: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
答: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后,则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
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何优势?
答: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院校+专业组”的志愿设置模式,使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即使是多个专业也是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若未被所填报专业录取,还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符合高等学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等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问: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等学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3科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另2科再选科目没有要求。高等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提前两年公布。我区已汇总2027年拟在新疆招生高等学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并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供考生及其家长参考,后续如招生高等学校和专业发生变化,将根据情况补充公布新增高考学校和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可访问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查询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操作方法:一是登录网站首页,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二是在网站首页“高考高招”栏中,通过“新疆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查询辅助系统”查询)。需特别说明:一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在新疆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在新疆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
问:为什么要实施选课走班?
答: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教学方式改革。
问:从哪一年起全面实施选课走班制教学?
答:各普通高中学校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选课走班制教学,即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在高一学年结束、必修课程完结后,实施选课走班制教学。
问: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答:(一)从课程管理方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科学统筹课程安排;二是丰富完善课程建设;三是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二)从选课指导方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保障学生选课权利;二是加强职业生涯指导;三是构建协同指导机制。
(三)从走班管理方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分类确定走班方式;二是加强行政班常规管理;三是强化教学班动态管理。
(四)从教学管理方面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教学组织管理;二是加强教学教研工作;三是规范教学评价管理。
(五)从保障措施方面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四是加强走班教学试点;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问: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指导、自我认知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健康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和专业报考指导等6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指导。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培养奋斗精神,提升公民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将个人理想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
二是自我认知指导。指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科学看待个体差异,客观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特长、优点缺点,认识并发现自身优势与价值,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提升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人际关系和谐发展,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升适应社会、适应未来的能力。
三是学业发展指导。指导学生了解高中学业特点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学习目标,改善学习方法,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自主选择能力。
四是健康生活指导。指导学生提升生活自理和自立的能力,养成科学生活方式;指导学生自主调节情感情绪,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指导学生正确面对学习、情感、个性、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养成健全的心理品格,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五是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理解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了解个人生涯发展历程,培养健康成长的意识;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切身体验不同的职业类型,了解不同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工作内容和社会责任;了解自身职业倾向,培养职业兴趣,拓宽生涯发展视野,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形成初步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六是专业报考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大学多元化入学途径、高等院校专业信息、就业前景以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等;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家庭期望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选考科目和大学专业志愿,增强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标签: 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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