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评卷与成绩汇总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所有科目答题卡的选择题部分实行机器评阅。答题卡的非选择题部分实行网上评阅,所有试题均采取双评。
评卷员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评卷员并严格审核把关,推荐的评卷员经评卷点审查合格后由省教育厅颁发聘书。
各评卷点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评卷的准备工作,落实评卷场所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要加强评卷质量检查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安全、按时、优质完成任务。
成绩数据汇总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国家统一高考科目原始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转换成绩于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精神,依据等级分数转换的基本原则,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分数转换技术实现方案,以原始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分数分段比例,根据规定转换分数区间比例(3%、7%、16%、24%、24%、16%、7%、3%),划分A、B+、B、C+、C、D+、D、E八个等级,在每个等级中按照等比例转换法则进行分数转换。
八、录取批次设置、分数线划定及志愿设置
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普通类提前批分为A类(非平行志愿部分)和B类(平行志愿部分)。
提前批A类包括本科计划、专科计划,含军事类、公安政法类、飞行技术、航海类、消防救援、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等本科招生,以及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提前批A类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学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学校志愿。除个别招生类型外,每个学校志愿一般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提前批B类均为本科计划,含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生、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本科招生。提前批B类第1次、第2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提前批A类、B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类填报。普通类一段线及以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含)上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的本科招生。安排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含)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含)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分为A类(非平行志愿部分)和B类(平行志愿部分)。
本科提前批A类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等组织校考的专业、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提前批A类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填报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下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本科提前批B类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提前批B类第1次、第2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提前批A类、B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类填报。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省级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省级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学校志愿。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体育类在专业、文化成绩双达线的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类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含)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达到体育类一段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专科志愿,体育类一段线下、二段线(含)以上的考生只可填报专科志愿。
具体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规定另文发布。
标签: 山东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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