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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_河南警察学院招生政策

第六章报考法学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省考生,志愿报考河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条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七章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河南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二十二条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提前批进行。法学专业录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批进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时,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其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应均为合格。

第二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时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五条录取时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历史科目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物理科目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第二十六条学院专业教学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录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八章入学复查

第二十九条公安专业学生在入学后2个月内,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心理素质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法学专业学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收费标准

学校2025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一)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涉外警务、反恐警务、法学专业及专业方向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年。

(二)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方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

(三)住宿费标准为四人间1000元/生·年。

第三十一条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500元。育警铸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分为一、二、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800元、3700元、26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育警铸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目前设置岗位工资分为一、二、三档,资助标准分别是每月300元、240元、200元。

(六)学费减免:学校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实行按需资助、总量控制。学费减免分为一、二、三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七)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各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对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河南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相应学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法学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自主择业。

第十一章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0371-56817168

咨询电话:0371-56817119 56817120

电子邮箱:jyzsb@hnp.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450046

学院官网:www.hnp.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xgxt.hnp.edu.cn/zswz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河南警察学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河南警察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招生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招考方向 备注
侦查学 030602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治安学 0306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经济犯罪侦查 030606T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公安管理学 030612T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涉外警务 030613T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警务指挥与战术 030615T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治安学 0306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专业方向:公安法制方向
反恐警务 030621T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专业方向:警犬方向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3T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8T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083112T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数据警务技术 083111T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法学 030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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