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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起报名,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4月30日起报名,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详细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要求,我校2025年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拟选拔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

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安排如下,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历史

不限

汉语言文学(师范)

10

英语(师范)

10

小学教育(师范)

8

历史学(师范)

15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10

地理

地理科学(师范)

5

物理

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5

物理学(师范)

15

化学(师范)

15

生物科学(师范)

15

人工智能

10

智能科学与技术

10

 

 

不限

教育技术学(师范)

15

汉语言文学(师范)

5

英语(师范)

10

小学教育(师范)

7

 

语言学

10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5

地理

地理科学(师范)

10

注: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身心健康,品德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艺术体育类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竞赛类项目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教监管厅函〔2022〕13号)(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53号)(附件2)。

3.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4.其他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高中阶段有突出事迹,所在中学予以推荐。

注:报名系统中所上传的学科特长类获奖证书和思想品行类荣誉证书均须符合相应要求,且每类有效证书最多不超过3个。其中,学科特长类获奖证书以附件1和附件2中的竞赛活动编号命名,若同一种赛事多次获奖,只需择优上传一次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即可。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8:00—5月10日17:00.

2.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完成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材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有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每学期学习成绩和年级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2)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专业兴趣、未来发展规划等。篇幅控制在8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手写并签名。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报名条件4”申报者还须上传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4)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注: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

2.网上缴费及考核确认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并确认考试(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考核确认或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3.考核

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基本素养面试和体育测试。

(1)基本素养面试。成绩占比70%,采取小组面试形式。

(2)体育测试。成绩占比30%,测试项目为:①跳绳,60秒计次;②立定跳远,每人跳3次,取最好成绩。(测试用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考核时间暂定于2025年6月15日,考生可于6月12日—6月1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4.入围名单确定

学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3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围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及激励政策

1.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或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围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相应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数不得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学校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750)×0.7+(考核分÷100)×0.3]×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成绩(以综合分为依据)在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专业学习。

六、体检限制及语种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包括地理科学(师范)。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2.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的领导机构为校本科招生委员会。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邮箱:jiwei@jsnu.edu.cn。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2.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打造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新模式,形成奖、助、勤、贷、减、免、补为一体的立体化、全方位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4.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电子信箱:zsb@js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

江苏师范大学

2025年4月

标签: 综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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