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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

来源:新时高考网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1)普通类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中职类

  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分值分别为150分、120分、100分,满分370分。考试时长分别为150分钟、120分钟、9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180分,满分38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8个科类(见附件)。其中,统一考试科类17个、非统一考试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试卷、分值、考试时长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相同。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满分380分。

  (3)高职专项类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7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8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

  (1)普通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统一考试科类(艺术类除外),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3月进行。

  (2)“其他类”、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3)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对接高校确定。

  (二)免试(保送)办法

  免试(保送)办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5〕7号)执行。

  (三)考试组织及管理

  1.高职分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组织实施。

  普通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科类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点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委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对接高校将测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委备案后组织实施。

  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将测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委备案后组织实施。

  2.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3.高职分类考试的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按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范(试行)》(渝教考发〔2026〕10号)执行。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二)考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三)考生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并告知考生。“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复核办法由有关普通高校制定、报市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公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七、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官方网站(https://jw.cq.gov.cn)公布。

  (一)普通类

  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还需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科类划定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专业分数线。

  (二)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按职业技能测试科类,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其他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划定;对口艺术类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艺术类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专业分数线执行。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对接高校划定。

  (三)高职专项类

  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划定。

标签: 高职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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