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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志愿填报规则

  (一)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本科提前批次的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8类之间不得兼报。填报征求志愿时,8类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如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选择军队院校,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可以选择航海院校(专业)。

  (三)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志愿。专科批次中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定向培养军士3类之间不得兼报。

  (四)考生在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时,每批次只能在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中选择1类填报;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2个方向可以兼报;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可以兼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时,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或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五)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2类之间不得兼报;符合2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六)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以及招收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须按有关部门或院校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或体能测评等,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院校发布的信息。

  (七)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八)经专项计划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九)对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只有户籍在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才可填报相应批次本地区招生计划志愿。

  (十)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分别使用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其中艺术类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合格(即校考、省统考成绩“双合格”)。根据教育部规定,对部分艺术类校考专业,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符合有关院校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条件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有关志愿。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部分高校在我省安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在本科阶段录取。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十二)参加2026年高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补录志愿。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补录志愿,也可填报普通类专科补录志愿,但只能在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中选择其一填报。如院校提出补录文化分要求,则符合该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

  (十三)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填报。

  

标签: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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